《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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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男-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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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也忍受不住,急于想看看背后那女人的表情变化,这时,我听到那女人对小女孩说:我看这天肯定是要下雨,还是回家吧。     
      窗外开始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啪啪啦啦地砸在我家的新房子上。我半睡半醒,感觉这房子像要倒塌似的,摇摇欲坠,那头顶的屋梁仿佛要断成两截,立着戳下来,在我的小肚子上捣一个大窟窿。然后,外面的风吹进来,天上的雨水浇灌下来,冲刷掉我身体内的血液,将作案的痕迹一扫而光,到清晨的时候,床上只留下一具干尸——我张着白色的眼球,四肢平伸,脚丫子扭曲——我的父亲和母亲进来默默无声,用一块白布将我一裹,叫上我们田家的人,趁着黎明偷偷跑到村子外面的田里,和奶奶埋到一块。田壮壮抹着眼泪和我告别,他的小媳妇刘燕跟着屁股后面,从他的肩膀旁边伸出半个头,一只眼,好奇地对着我张望——就像当年我好奇地看着我的奶奶一样。我感觉自己从那一寸不毛之地升腾而起,抛开了那张人皮和那片裹尸用的破凉席子,轻飘飘地浮上了天空,我看着人们正在坟前围成一撮儿,朝坟上撒上一把鲜土,烧掉两个纸人,完成任务然后陆续地走掉。这其中有我的仇人田家国,有小叔田仲秋,我的大伯二伯,还有那可恶的田石头,他的嘴里啃着肉排,油晃晃的嘴一张一合,吐掉一块白森森的骨头,朝我的坟上喊一声:哥呀——。     
      “哥呀!”就像这样的一声叫喊,在我耳边似远处的排击炮一样地滚滚而来,接着我就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起来,摸到电灯的拉线。啪——灯亮了——依然是人间的一张小木床——新房里的老钟上挂满了水珠,湿漉漉的玻璃罩就像小孩子奶油般的脸。现在是凌晨三点,而我的父亲他还没有睡——不知道他是还没睡还是刚刚起来。他站在堂屋里,唠唠叨叨,对着那面破镜子自言自语,已经有半个钟头。他一只手拿着我舅舅送给他的刮胡刀,发出吱吱拉拉的声响,在脸上抹来抹去。一只手用梳子理着头发,上下左右毫无经验地梳着,他的头发就像我家大黄狗在春天褪毛时的皮肤一样,乱糟糟毛哄哄的,一梳子下来,在灯光的照耀下似有无数的天兵天将从天而下。     
      母亲坐在他身旁的一张椅子上,眼皮耷拉着,头发蓬松,身上披了一件薄衣。这是秋后,晚上的天气寒冷,院子里的小虫子冻得吱吱乱叫。不远处村中央的大河坑里的蛤蟆的叫更加惨烈,听起来就快要冻死了——那是没有娘亲照顾的小蛤蟆——正饥肠辘辘地蹲在河边的泥巴堆里,找不到一只小虫子来填饱肚子。     
      田壮壮和他的小媳妇刘燕各披着衣裳,就站在堂屋的正中央,田壮壮打着哈欠,像河边小蛤蟆一样的张开了嘴,打了个饥饿的哈欠,看着我梦游一般地从屋里走出来。我穿着厚厚的毛衣,浑身哆嗦,犹如梦游迈着碎步从那个落着大雨而我粉身碎骨的梦里走了出来。刘燕从田壮壮的肩膀后面伸出了半个头,半边嘴角对着我一笑,又缩了回去。田壮壮神经紧张,不知道父亲这么晚了把我们叫起来有什么重要的事儿,他让田桐桐刚才唤醒了我,现在盯我一眼,白眼珠子黯然无神,身上散发着一股子难闻的男女交配的气味——现在我知道了,这是一种经过什么样的物理反应才会产生的气味。像棕色的公马大吼一声,从后面骑上母马一样的随即弥漫开来的气体——但是当时我不知道,我使劲儿撸了一下鼻子,问母亲这是什么腥味儿,这么难闻。     
      母亲什么也没有听到,也没闻到,她好像根本没有看到我的存在,她只是耷拉着头,以手扶额,像是有什么重大的事需要她亲自思考。我问了这一句话以后这屋里的气氛顿时改变,由宁静变得蠢蠢欲动,空气开始浮动起来,仿佛正睡着的一切突然复苏,电灯泡的巨大的圆形的影子在屋顶上如鬼魅般晃动,而在这流动的阴影中我的父亲终于刮完了胡子,梳理好了头发,他缓缓地转过身,用一种受过佛光普度的声音在破镜子的凌乱的反光中对我说道:“田小,你过来,听我说。”     
      我知道父亲将要跟我说什么样的屁事儿。自从田壮壮听从了他的旨意退学,并且结婚以后,这两年来他无时无刻地不想着让我退学,跟着村支书田仲杰的大儿子到城里打工。其实,我早就对这可恶的学校生活充满了厌倦,我尤其讨厌田石头那张油晃晃的嘴,都十五六岁了鼻涕还整天拉在嘴巴上,像一根柔软的面条摆来摆去。如果单纯为了他田石头那张臭脸而退学,我自己又觉得不值得,害怕以后会越想越后悔,痛恨自己没有肚量,缺乏和他较劲儿的勇气。幸好父亲这时候提了出来。不过,我也讨厌田仲杰的大儿子田健,更讨厌田仲杰那个孕妇一般的肚子。每次听到他爷俩的名号,我的全身就起鸡皮疙瘩。     
      我说:“大大,我真的要跟着健哥到城里去么?我不想见到他那副自以为是的狗模样!”父亲像一棵老树般站立在我的面前,肯定地说:“田小,我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知道不?咱们没出过乡下,不知道城里是个啥模样,你自己壮着胆子闯出去,我和你娘怎么能放心?”     
      “是呀!”我的母亲终于清醒了过来,这时天已经放亮,有一丝清凉的曙光从东墙上温和地进来,给屋里的墙壁增添了一些浅黄的颜色。她洗了一把脸,过来用梳子理头,说道:“咱田家的人,只有你的小叔和你健哥到过大城市,他们见过世面,当然要让见过世面的人带着你——省得让人把你骗了——听说城里人都好精明的,知道吗?”     
      我听了更加伤心,对自己如今的遭遇痛心疾首,恨不得操一把菜刀,飞快地跑出去砍掉田健的头。他和田仲秋去过的那几座大城市,都有很好听的名字,但是我记不住——我田小就不喜欢生记硬背,我的父亲也一样。提到见过什么大世面,我的父亲自惭形秽,每次和田仲秋坐在一起喝茶胡侃的时候,田仲秋总要指手划脚,对那些大城市品点一番,“我当年读大学的地方,是咱中国最大的城市,有几百万人口——现在已经不止了,恐怕上千万!我记得学校门口有一座大花园,那么大的花园!啧啧!比咱田家村还要大,里面全是种得花呀草呀,有人浇水,有人给它们理头。人家城市人儿放了学,校门口一溜的小汽车,黑的白的红的,四个橡胶轮子稳稳当当,拉着他们回家吃饭,跟咱一比,真是天上人间呀!”     
      小叔说话话总是文绉绉的,让我的父亲听了面红耳赤。他说的这些城市的名儿,我父亲记不住,我也记不住,从耳朵里听进去,到了肚子里就成了最容易记的字母A、B、C、D城。这跟父亲嘴里的a、b、c、d村没什么区别,甚至我在梦中的时候,梦到他所说的这些城市——我站在一座田家村没有的巨大的天桥之上,下面是甲壳虫一样拥挤的我从没见过的小汽车,蚂蚁一般的人群,上面是高耸入云的瘦竹竿似的尖顶的楼房,再上面是灰色的呛人的浓密的云彩,我都不觉得这些有什么稀奇。这些东西还没有那冒着热气的锅里的肉骨头对我有吸引力,也比不上屋门口那只老老实实地趴着的大黄狗——它温顺地趴在那里,眯缝着眼睛向着我,好像它也有什么难言之隐,一时间说不出口。     
      “这天亮得可真快”父亲鼓着通红的眼球,说道。     
      果然,太阳转眼间就冒出来了,像女人生孩子一样,起先露出了半个头,红红的眉梢挂着些许血丝。随着村子里的公鸡的一声长叫,它憋足了劲儿猛地一蹦,全身就生了出来,带着几条红色的尾巴像个大气球般就升上了东天。不知道那红色的尾巴到底是云彩,还是它身上的脐带。田家村顿时变得阳光普照,成排的房顶上金光闪闪,每个人的脸上都金光闪闪。


我爱的女人潮湿的废铁

    天亮了,母亲看了一眼刘燕,哟喝着要洗菜做饭,她提前做好了粥,正准备刷了碗到灶台上,这是田家村每个女人的工作,我的母亲从十五岁嫁到田家村,这里就是她的工作间,三十多年来从未间断,她也不想停止,如果哪一天不再让她在灶间跑来跑去,让她舒舒服服地躺到床上去休息,她一定会疯掉的。这些年来她的嘴巴越来越罗嗦,但是手脚却越来越勤快,一分一秒也不想闲着。她每天早晨六点钟起床,一直忙碌到晚上十二点,风雨无歇。     
      但是刘燕听了母亲的使唤,却突然全身颤抖,像个小晃啷鼓一样地全身乱颤,嘴里吱吱扭扭地说道:“哎哟!壮壮,我昨天让你早点睡,你偏偏不!怎么样,现在我肚子都痛了,都是你干的好事儿,你这个没良心的,整天只知道折腾人家!害得我现在想干点家务活都没有力气。”     
      说着,领了田壮壮回屋去睡了——把门反锁得死死的,关上了窗,拉下了帘子,那绿色的窗帘宛若一块村里放电影的大幕,将里面遮了个严严实实。——看着这些,我正捧着母亲为了抚慰我专门为我烧的米粥喝得津津有味,她用小米温火细细地熬了粥,在粥里加了白糖,甜丝丝地来安抚的肉体。看来,母亲对让我退学的这件事也早有预谋,见到我不高兴地跑到门外头摸大黄狗的屁股,她早就飞快地就烧了两碗热乎乎的粥,亲自捧着放到一张椅子上,又小心地端着椅子挪到屋门口。让我舒服地坐着这里。     
      这里清风阵阵,太阳初生,粉色的霞光照在脸上,院子里的鸡鸭踱来踱去,伸着脖子,和大黄狗漠然对视着。     
      我看着田壮壮那屋紧闭着的门,想象着里面现在的情景。这扇门仿佛就是一块巨大的透明的玻璃片,里面的粉色帘子对我来说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我看到他们的身子纠缠在一起了,在那张宽大的木板床上撕咬着、凶猛地战斗着。他们嘴咬着嘴,四条腿绞在一起,分不出到底是谁的腿。我这个好奇的看客分不出,他们自己也分不出。他们在互相挤压,揉搓,他们从彼此的身体里面获取着新鲜的奇异的颤栗的火苗,来融掉自己的身体,来将自己的感观撕成碎片。我似乎听到了刘燕紧咬着嘴唇,从牙缝里喷出来“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呀!”这样的因为舒服而产生的无法控制的叫唤。他们身体都是白的,白得像一张纸做的纸人,不断地扭动着弯曲着,看上去马上就要碎开,露出鲜红的肉和更白更坚硬的骨头来。我想象着那张床既开心又痛苦地做起了清晨保健操,四条腿儿吱吱扭扭地不堪重负,摇来摇去。它工作艰巨,而且任务长远。     
      我觉得田壮壮很笨,虽然这两年他吃得更加肥头大耳——从学校里出来之后,便没有人再骂他,没有人再揍他,但他好像变得越来越胆儿小了——他只知道吃,憨笑着吃,不分东西南北地吃。他在吃上甚至超过了早已闻名田家村的小馋鬼田桐桐。我母亲煮的肉,他老婆煮的肉,还有邻居家喜事丧事煮的肉,他从不缺席,那些用盘子、碗、盆装起来的冒着热气咕嘟咕嘟泛着油花花的肉块,统统进了他的大嘴,那些白花花阴森森的鸡腿骨、带着黑毛的猪蹄子从他的牙齿缝里吐出来,可怜巴巴地丢在地上,让邻居家的大黄狗们叨了去,叨到一处安全的狭小角落,咯咯吱吱地遭受分尸酷刑。     
      他对于吃肉这一行看来比我还要精通,但是说到男女之事,他田壮壮就不如我田小了——他对付刘燕的招数无非就是咧开了嘴苦丧着脸,对刘燕的挑衅一语不发,实在逼急了,他就哭,像吃肉一样地张大了嘴,唾沫星子乱窜——连大黄狗都讨厌他,恨不得夹着尾巴离家出走——到了晚上抱着刘燕上床。我想象着到了晚上他的笨拙的身体抱着刘燕上床,慌三忙四地脱光了衣服,气喘吁吁地骑上去,一上一下嗷嗷地叫上两嗓子,然后“哎呀妈呀”趴在她身边起不来了。他和刘燕做的这些事,我田小耳朵尖心眼儿灵,虽然看不到但是我就住在隔壁,隔了一扇用钉子钉死的门。在半夜里每当此时,我就偷偷下床,将耳朵贴在门上,蹲在地上舒服惬意地听,像听那来自遥远天空的无线电波一样。我听得非常清楚,我听得面红耳赤,继而便开始不停地想念起芳芳的那正在急速膨胀的胸脯来了。     
      芳芳,可怜的芳芳。我想起她就觉得自己的童年就要过去了,虽然我已经十八岁,身体的发育像地球的转动一样不可遏止,脖子里长出了枣核一样的骨结,身上像春天的草一样生长出了茂盛的毛——我具备了一个成年男子所有应该具备的东西。我看见女孩子就心烦意乱,她们看见我也心烦意乱。我在学校的院子里喜欢悄悄盯着女厕所,像她们喜欢盯着男厕所一样,我每天在课余时间做着这个动作而且既隐蔽又聪明。但是我还是不喜欢长大,甚至我宁愿再倒着长回去,倒回到可以随便吃肉随便看女人撒尿的真正属于我田小的时代去。为了这个愿望,我宁愿不要媳妇,不到城里面去,不去看大街上花花绿绿的小汽车,也不去睡那些几百米高的大楼房。芳芳告诉我,还是住咱田家村的小平房安全,屋子塌了可以跑出来,地震了也不用怕,刮大风也不用怕,但是住在楼上就没这些保险了,即使砸不死,掉到楼下也得摔死。     
      在这天晚上,我看得出来,芳芳听到我要退学的消息并不伤心,就像当年我的奶奶死的时候我并不伤心一样,她只是偶感意外,嘴唇稍微一动,露出两颗白牙齿,似乎想要说点儿什么但是最终无语。她穿着一身蓝色的校服,在月光下洁净明亮,头发上夹着一个白色的漂亮发夹,她的嘴上甚至抹了唇膏。我隐约感到这唇膏就是为了我田小而抹的,不是因为女孩子都喜欢抹这个而抹的,因为她故意把嘴轻轻地蹶起来,对着月光,让温柔的月光从她的唇上反射过来,到达我的眼球,然后融化进入我的血液和神经,加速了我的心跳,也坚定了我早有预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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