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包公案(上)- 第1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拜了夫妇,库内给银二十两与国材安家。将金首饰还了徐氏回家,追庞龙家产变银偿还淑云夫妇。将徐卿赶出。那夫妇叩头拜谢包公而去。包公令公牌取出庞龙,押往法场,斩首示众。申奏朝廷,将薛知县配三千里。后郑国材联科及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