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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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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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产阶级国家的形式,随着某一个国家所形成的革命特点而各不相同。苏维埃政权是列宁所发现的和俄国工人阶级革命创造性所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这种形式在第一个胜利地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的俄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在世界发展的新条件下,在苏联取得社会主义胜利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粉碎法西斯主义以后,人民民主制度这种类型的无产阶级专政在欧洲和亚洲一系列国家中取得了胜利。“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当然不能不产生多种多种的政治形式,但本质必然是一个,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全集》第25卷,第400页)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计划建设的整个过程的是共产党,工人党。这些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以社会的经济发展规律的知识武装起来的政党,正在组织和指导人民群众去解决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摘自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订第3版,第333—334页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教科书说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说到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都没有提到对敌人的镇压,也没有提到阶级改造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缺点。
  机会主义者的主要错误论点是不要阶级斗争,不要无产阶级专政,只要资产阶级的国有化。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
  人民民主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同十月革命后在俄国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实质上没有多大差别。苏联的苏维埃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都是代表会议,只不过是名称不同。我们这里有正式以资产阶级名义参加的资本家代表,有从国民党分裂出来的民革的代表,还有其他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代表。他们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其中有一部分人虽然想闹事,但是闹不起来。这种情形好像是和苏维埃不同。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的代表中,有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他们名义上是工人、农民的代表,有托洛茨基派、布哈林派、季诺维也夫派等,他们名义上甚至还是属于布尔什维克党的代表,但是他们实际上都是资产阶级的代表。而且,十月革命以后,无产阶级接受了克伦斯基临时政府机构中的大量人员,这些人都是资产阶级分子。
  国家的性质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无产阶级国家就是无产阶级压迫资产阶级和其他反动阶级的机器。到“共产主义建成后”,即使国内没有需要压迫的敌对势力了,对于国外的敌对势力,国家的压迫性质也还没有变。
  国家消亡,需要有一个国际条件。人家有国家机器,你没有,很危险。
  ——摘自毛泽东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记录(见《党的文献》1992年第5期)
  '解析'
  马克思、恩格斯在提出和阐述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时,具体考察了英、法、德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历史条件,指出英国同法国、德国的情况不同,当时的英国是唯一的已经没有农民并且土地所有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绝大多数居民是雇佣工人的国家。因此,他们认为,在英国和在法国、德国,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以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必然采取不同的形式。恩格斯指出,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他还说,在英国可以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那里的无产者现在已占人民的大多数,在法国和德国可以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民不仅是无产者而且还有小农和城市小资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正处在分化为无产阶级的过渡阶段,他们的一切政治利益的实现都愈来愈依赖无产阶级,因而他们一定很快就会同意无产阶级的要求。所谓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指的就是无产阶级在单独地推翻资产阶级专政以后,独自地建立和掌握国家政权,对资产阶级实行统治和压迫。所谓“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指的就是无产阶级联合农民、城市小资产者,结成占人口大多数的联盟,去推翻资产阶级专政,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各阶级参加的国家政权,对资产阶级实行统治。
  在当时的资本主义世界,俄国是一个带有浓厚的军事封建性的、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人口众多的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列宁正是从俄国的这种基本国情出发,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是劳动者的先锋队——无产阶级同人数众多的非无产阶级的劳动阶层(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知识分子等等)或同他们的大多数结成的特种形式的阶级联盟的思想,并在实践中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创造了作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的苏维埃政权。
  中国的社会历史情况,不仅与欧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很不相同,而且与俄国也大不一样。近代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它在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方面,有以下几个基本的显著的特点:
  (1)掌握国家政权、对无产阶级和全体人民实行统治和压迫的;是受各帝国主义支持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2)无产阶级的人数极少;(3)全国人口中80%以上是农民;(4)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和俄国的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重性的阶级。一方面,它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同它们有矛盾,具有一定的革命性,另一方面,由于它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它缺乏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具有妥协性。正是基于对上述这种国情的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不仅确立了中国革命必须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走的战略任务,确立了革命的最高形式是武装斗争,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革命道路。而且逐步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
  1948年,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9月会议上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又指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这些是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同年6月,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写道:“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它又不完全等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所讲的无产阶级专政,它具有中国的民族特点,更适合中国的国情。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两种形式相比,同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苏维埃政权相比,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在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上和它所压迫的对象上,特别是对民族资产阶级在国家政权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的处理上,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马克思和列宁曾经提出过这样的设想,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用和平的“赎买”的方法把资本主义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经济。列宁还设想过,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以后,“必须对资产阶级实行统治和压迫,但一般可以不限制和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因为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的和必然的标志”,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一历史概念和阶级概念的必备条件”。但是,他们的这些设想,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俄国并没有实现。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剥削阶级,无疑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成员逐渐地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作为人民的一部分,不仅享有选举权,而且同其他人民一样享有宪法规定的各种民主权利。他们的成员及其代表人物还参加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组织和管踉工作。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不仅在实质上而且在形式上也直接标明了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两个方面。
  对此,毛泽东曾经多次作过解释,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明确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还指出:“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压迫另一部分人民。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和压迫人民的敌人的专政是有原则区别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的双重任务,担负着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双重任务。
  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学)》的谈话中淡到这个问题时,毛泽东指出了教科书中的“一个很大的缺点”,这就是在说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时,都没有提到对敌人的镇压,也没有提到阶级改造的问题,重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明确指出,到“共产主义建成后”,即使国内没有需要压迫的敌对势力了,对于国外的敌对势力,国家的压迫性质也还没有变。1962年,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强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两个方面是分不开的,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叫人民民主专政。” 
28。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无产阶级革命产生新型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工人阶级对社会实行国家领导。
  无产阶级专政是真正的民主,它代表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真正地保证劳动者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群众行使这些权利的物质可能性。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劳动者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自己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是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是人民群众本身的创造”。(列宁们917年11月4日[17日]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对于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质问的答复》,《列宁全集》俄文第4版第26卷,第255页)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广大劳动群众日益直接地和积极地参加生产的管理,参加国家机关的工作。参加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部门的领导。资产阶级革命在巩固新的资本主义的剥削形式时,不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把被剥削的劳动群众团结在资产阶级的周围,而消灭一切剥削的无产阶级革命却能够使这些群众同无产阶级结成巩固的联盟。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反对剥削阶级力目的的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没有这个联盟,就不能保持无产阶级专政,就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经济。
  ——摘自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订第3版,第331—333页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替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的问固,首先就是劳动者有没有权利来克服各种敌对劳力和它们的影响的问题。像报纸刊物、广播、电影这类东西,掌握在谁手里,由谁来发议论,都是属于权利的问题。人民内部有各个派别,有党派性。一切国家机关、一切部队、一切企业、一切文化教育事业掌握在哪一派手里,对于保证人民的权利问题,关系极大。掌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手里,绝大多数人民的权利就有保证了;掌握在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者右派分子手星,它们就可能变质,人民的权利就不能保证,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音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无产阶级专政是“真正的民主”的说法,不确切。民主只能说有资产阶级的民主;有无产阶级的民主;有少数人的民主,有大多数人的民主。——摘自毛泽东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记录(见《党的文献》1992年第5期)
  [解析]
  按照毛泽东的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对于人民内部是实行人民民主,即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民主制。他认为,在中国人民民主制度下,占全国人口几乎99%的人民,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享受着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项自由,享有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诸方面的权利。
  毛泽东在讲这番话的时候,虽然党内的民主空气已经不很健康,左的因素已经很浓,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他的这些话中发现睿智的火花。关于人民权利和民主的这番讲话,即使放在今天,也仍不失其明智和深刻,能给予我们很多启迪。
  社会主义民主的确就是一个人民有权利管理国家的问题。我们说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关键就在于人民实际并不能行使管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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