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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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1-05-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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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
  故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封建”所指与今之所谓自秦始皇至溥仪的“封建”社会根本不是一回事。那么以此“封建”名彼“封建”,何为滥觞?
  或曰,“今天通用的‘封建’一词,是日本学者在一百年前从Feudal
  System翻译过来的。”〔2〕已故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的“自序”注文中作如此一说。也就是说我们借用了日语中一个与汉语的“封建”长相酷似、近乎克隆的外来词。说是我们借用,大概应是日本人初译Feudal
  System时,先借用了我们中国人老祖宗的“封建”,并以其指述中国皇权官僚之世,岂料借错了,对错了号。正如黄仁宇先生接着就说的:“其实,中国的官僚政治,与欧洲的Feudal
  System差别很大。当时译者对中国明清社会的详情并不了解,而欧洲的Feudal
  System也只是在近三、四十年来,经多数学者的苦心研究,才真相大白。”可知,借出去时就错了,还回来时当然也就对不了,竟然让自家人不识自家物了。难怪黄先生要声明“本书的英文本论述明代社会,避免了Feudal
  System的字样,在中文本中也不再用‘封建’一词来概括明代的政治与经济。”
  西人的“封建”为何物?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所释“封建主义”之义:
  一种以土地占有制和人身关系为基础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封臣以领地的形式从领主手中获得土地。封臣要为领主尽一定的义务,并且必须向领主效忠。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封建主义一词指“封建社会”,这是特别盛行于闭锁的农业经济中的一种文明形式。在这样的社会里,那些完成官方任务的人,由于同他们的领主有私人的和自愿的联系,接受以领地形式给予的报酬,这些领地可以世袭。封建主义的另外一个方面是采邑制或庄园制,在这种制度中,地主对农奴享有广泛的警察、司法、财政和其他权利。
  这里的“封建”近于我们传统的“封建”,而远非秦之后的“封建”——“近于”者,在近,而没有等同之义。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国度的社会形态何以尽同?——又一个此“封建”非彼“封建”。
  好端端老祖宗的贻训不用,明白白西洋人的概念又错用,只拿了东洋人的误解来乱用,难道是中国的学人全都糊涂了不成?其实不然,不仅如陈寅恪、胡适等大师从不以秦始皇之后者为封建,就是几十年前受教育的普通读书人,亦无此谬说,秦之废封建立郡县,实在是当时一般中国人的常识。只从本人架上极有限的书中,稍稍翻检,即得几处:
  胡适先生于民国七年作《中国哲学史大纲》〔3〕,认为中国哲学的“怀胎时代”是公元前八世纪到公元前六世纪,论及这一时代的时势,则屡屡出现“封建”一词:“那时诸侯互相侵略,灭国破家不计其数。古代封建制度的种种社会阶级都渐渐的消灭了。”“古代封建制度的社会,最重阶级。”言及孔子哲学之大旨“正名”时如是说:“孔子眼见那纷争无主的现象,回想那封建制度最盛时代,井井有条的阶级社会,真有去古日远的感慨。”
  三十年代初郑振铎先生所著《插图本中国文学史》,论秦统一天下前的统一,“不过分封藩王,羁縻各地的少数民族而已。他们仍然保持其封建的制度,不甚受命于中央。到了秦统一之后,方才将根深柢固的分散的地方王国的制度打得粉碎,改天下为郡县……”〔4〕。
  蒋伯潜、蒋祖怡二前辈,于一九四二年父子合著“国文自学辅导丛书”,意在向国人介绍传统文化中经典之作的源流嬗变,实乃使其通俗化、普及化之举。丛书的《经与经学》一册中有言:“秦始皇统一中国,废封建,改郡县,这是我国政治制度上一次极重大、极剧烈的改革,周朝以前行之数千年的封建制度被根本铲除了。就历史的观点上说,中国真正统一的局面至此方才完成,确是我国划时代的政治变动,虽然古代的封建制度至战国时已呈崩溃之象,可是政治上、社会上重大的改革,往往不为安于旧习的人们所赞成。”〔5〕“封建制度的崩溃,开始于春秋中叶而完成于秦,西汉初年和郡县夹杂存在的诸国,不过是封建制度的回光返照,故如昙花一现而即灭。这原是大势所趋,无可避免的。”〔6〕
  ……
  凡此虽无以尽举,然足证李慎之先生所言,今日的“封建”之说,“是近几十年才大行其道的”。此道大行应属积非成是,李先生每每论及可谓语出惊人:“完全是中国近代政治中为宣传方便而无限扩大使用的一个政治术语。”是“政治势力压倒‘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的结果。”先生特别提醒我们“不肯随声附和的史学家是决不如此滥用‘封建’一词的。不信,你查一查一生‘未尝曲学阿世’的陈寅恪先生的文集,决不会发现他会在任何地方把秦始皇已‘废封建、立郡县’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作‘封建社会’。”〔7〕看来,“封建”之变已非一般学术之辨。
  “政治势力”如何压倒“人文精神”,远非几句话可以说清楚。不过大致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兴起的一场“史学”论战有关,只不过这论战真是一场为论战的论战,不是古人几千年的社会忽然重新演绎了一遭,也不是地下挖出了什么宝贝令历史改写,实实在在是所谓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还加上急用先学。那年头中国正急着要革命,这革命属于什么个性质,能名正言顺地用什么个方式,当然要先看看自己是什么个社会。于是乎,仿佛满世界的热心人都盯上了中国,要给中国帮这个忙。苏联人、日本人争论得不亦乐乎,不仅让马克思社会发展五形态的理论传入了中土,列宁更是针对那时的中国有过定论:是处于半殖民地地位的国家,是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到二十年代末,列宁已经不在,可斯大林对中国事务是明令要派“保姆”直接插手,拉狄克的中山大学按联共(布)党史的教程培养着中国革命的指导干部,又逢与托洛斯基斗得不可开交,也引得中国的党派摆开了阵势。一面是陈独秀们、“新生命”们坚持己说,死不改悔;一面是从莫斯科学成而归的中共秀才潘东周们叫阵,东瀛归来的郭沫若为主将,更有中共中央委员会为中国社会的形态、自己的革命方式拟草案、行决议,皆以马克思之说,特别是十月革命的故乡送来的列宁斯大林之法“规范”中国社会形态。于是我们就有了我们自己的史学大师,就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史学体系,于是中国社会形态符合了革命的需要:古代社会重新分期,从秦始皇开始搞定了“封建”;眼前的社会也要正名,先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们革命的任务就是“反帝反封建”了。既然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放之中国自然也是准的,终于,红红火火的革命就闹起来了。
  不过,“半江瑟瑟半江红”,从头到尾就有不少的治史人是散淡于炙热之外的,如陈寅恪,如胡适……在他们那里,关于“封建”是中国人自家的事儿,本来就是、且依然是一个无须“复议”之案,更无须与国际的“马列”接轨。胡适先生干脆说自己是孤陋寡闻之人,不知道今日中国有什么封建阶级和封建势力,因为封建制度早已在二千年前崩坏了。今人盛赞“五四”的反帝反封建,反帝自然是好理解的,只是那反封建,令人好生糊涂,那时文化人的“封建”是周时的封土建国,与所反的帝制无干。陈独秀、李大钊在内,何曾有人作“反封建”一词?就是鲁迅,那会儿也没说会“吃人”的是“封建”。“五四”如何会举起了“反封建”之大旗,实在是一笔糊涂帐。
  中国传统的“封建”是依政治制度考国家形态定位而名,现今所行的“封建”争的是生产方式与阶级关系,两下里搞拧了,这一“拧”初或为翻译者学识之误,正名则可,小事一桩,无劳伤神分心。岂料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主义”间。一场论战的演出,为得天下者助力,遂天下一之,终无他说。有人以“约定俗成”论定今之“封建”一家之说的成因,大谬矣——五十年代初,尚可由着各家的“老九”们自行其说,五十年代后期至六十年代初,则由教育行政部门锁定教材与大纲:中国的封建制度,春秋时出现,至战国基本确立,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封建社会。郭沫若们的战国封建说谁也不能怀疑,谁也不能改变,因为,这有功之论是毛泽东钦定的。当年的论战者,羞答答蒙着“史学”的红盖头,如今是媳妇成了婆,天下者,我们的天下了,我们不说谁说,遂补白:“当时伪马克思主义各流派,为要反对马克思主义和我们党所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在中国社会史的问题方面……阉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灵魂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即反对中国革命;……反对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等等,这种斗争,实质上乃是革命和反革命的斗争。”〔8〕今日拜读,虽仍不免后怕,但是掀起盖头来,毕竟是让人明白了许多。何约而定?何俗而成?“……是中国近代政治中为宣传方便而无限扩大使用的一个政治术语。”是“政治势力压倒‘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的结果。”——慎之先生之说非空穴来风也。
  宣传,不管你怎么宣传,秦始皇得了天下所行之制不是“封建”而是“郡县”,却早是不争的事实,两千年来的皇帝一以贯之行的不是封建,而是一统天下的专制,也是不争的事实。依然循政治制度定位,李慎之先生认为可以其突出标志命名,乃“杜撰”一英文名词emperorism,意为皇权专制主义。确实,两千余年,日月其漫漫,或一个皇帝,或几个皇帝,或此皇帝,或彼皇帝,皇帝行的都是专制之道。忽然又多想了一步:这帝制虽灭,却不断有人行独裁,行专制,偏是这些人又自诩“民主”“共和”,所以又不愿以“皇权”“专制”为历代的“秦始皇”冠名,以免引发人们过于敏感、过于丰富的联想,也就不难理解了。岂不知,这种学问上的一道同风,恰恰是文化专制的表现,除了让人产生诸如“不讲理”、“霸道”、“专制”的联想,还能有什么呢?时至今日,作为二十一世纪高等师范院校教材的最新版本中,对于“封建”之误非但未予廓清,反说得人越发糊涂:说是中国的封建制度,春秋时出现,至战国基本确立,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封建国家;又说中国的古代史自西周以降至一八四○年(是否因为1840之后中国必须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所历两千余年为封建形态;再把这一竿子到底的封建,别别扭扭地分成两截,先是领主封建,后为地主封建,这地主封建又被冠以后期封建制、专制主义的封建、变种的或变态的封建之名;涉及西周的政治制度无可躲避地面对“封建”一词时,只含糊其词地说这里的“封建”是封邦建国的意思,而以“分封制”指称,“分封制”不知出自何典,俨然居于正册,可怜那正宗的封建倒成了庶出,难登大堂……如此教材,如此师范教材。我要这么说,不许你那么说,也不能让你知道应该怎么说的。
  忝居教坛,所奉有一:可以不讲,不可胡讲。过去错讲“封建”,属不知者无罪。如今知错了,反而为难——胡讲自然不可,但不讲又不可能,整天讲那几篇古人的词文,少不了带出“封建专制”、“封建文人”、“封建意识”、“封建礼教”……真委屈了“封建”代人受过。换个词儿吧,换什么?其实有得换,只是一换,准吓着那满堂几十上百双眼睛一楞一楞地看着你,一时半会儿解不清,白误了课时不说,没准告你个偏离教材的轨道,不与“大纲”保持一致,岂不冤哉!更要是有谁信了你的,“考硕”“考博”时心血来潮冒出异说,岂不误了大事。
  绕了一大圈,要问的是:我们该怎么办?生物是靠遗传变异引起物种进化的,我们人类文化也得不断累积传承,才能进步,不过这文化的传承不会像人的高矮胖瘦那样,靠着爹妈的遗传就改不了了,得有专门的社会文化遗传机制,这机制的中枢,就是教育。教育是很能教育人的,所以锁定教材大纲实为高招。像学富五车的陈乐民先生就忘不了自己是怎么被教育成功的:小时候读柳宗元的《封建论》,认识了一个“封建”很是清楚;大起来的五十年代初,读社会发展史,认识了另一个“封建”有了惶惑;再读郭沫若的大作,认识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封建”,似乎解了惑;可再读马克思的《资本论》,整个犯了糊涂,不敢认也不知该认谁为“封建”了。所幸陈先生是受足了教育的高人,醒悟得快,成功心得在于:“从中学会了注意‘提法’的本领,因为那确实是十分重要的;至于实质是什么,反而成为次要的了。”〔9〕如此教育。
  手头有新版张荫麟先生的《中国史纲》,那是四十年代初刊印的高中历史教材,令人羡慕那年月的中学生,能以如此之文章为讲义:立论卓尔不群,叙述举重若轻,文笔渊懿美茂,读之不忍释卷。当然我们不会不注意到,那里面的精华之章节,正是《西周的封建社会》,以九个段落条分缕析娓娓道来,把个封建帝国说真说透:
  武王所肇创、周公所奠定的“封建帝国”,维持了约摸七百年(公元前十一世纪初至前五世纪末)。……从这散漫的封建的帝国到汉以后统一的郡县的帝国,从这阶级判分,特权固定的社会到汉以后政治上和法律上比较平等的社会,这期间的历程,是我国社会史的中心问题之一。
  上面所提到“封建”一词常被滥用。严格地说封建社会的要素是这样:在一个王室的属下,有宝塔式的几级封君,每一个封君,虽然对于上级称臣,事实上是一个区域的世袭的统治者而兼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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