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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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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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关系?大家一概不知道。
  不过,老师肯定是正确的,所以,大家都很认真的一笔一划的填写老师指定的那个名字。投完票后,没有等选举结果,姚立法和同学们就陆陆续续的回教室了。
  “我当时的感觉,这一项活动还没有参加学校一个文艺演出、一项体育比赛那么重要。”姚立法回忆。
  “有没有一些神圣的感觉?”
  “没有。选完,我们就忘了自己填的是个什么名字了。”姚立法说。
  “那么,对你而言,这次选举意味着什么?”
  “不意味着什么。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一份作业。”姚立法说。
  “选举完了以后,同学们有没有议论一下?毕竟是一件新鲜事儿。”我有些不甘心的问。13
  我总以为,这个二十多年后,因为“人大代表”四个字而著名的姚立法,在经历人生第一次人大代表选举的时候,不应该和同学们一样:懵懂、茫然。
  “好像没有。就像做广播体操一样,做完就作完了。”
  1978年的这次选举,是1979年《选举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的一次试点选举。当时,在全国选取了66个地方进行试点选举,潜江就是湖北省的一个试点。
  年轻的姚立法和同学们不知道,他们不经意的一次选举行为,意义非凡,他们是在和祖国一起“学习民主”。因为这是十年浩劫践踏《宪法》、摧毁选举制度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选举人大代表;是中国的老百姓在生不如死的政治灾难之后,重新恢复自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一身份的重要象征。
  潜江师范毕业后,姚立法被分配到当地部队的农场学校教书,1982年,响应援藏的号召,到西藏格尔木一中教书。1983年底回到湖北后,他被调入潜江县教育局上班,每个月的工资是47元。
  其间,姚立法娶妻生子,妻子在城关小学工作。一家三口人就住在城关小学低矮潮湿有霉味的平房里,这种房子夏天蚊蝇恣肆,冬天的时候屋里比屋外还冷。由于窗户太小,如果在屋里生炉子取暖,满屋子的烟,熏得人直流眼泪。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
  那时候,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在清贫的生活里打滚挣扎的男人,将来的某一天,能做出震惊中国的事情来。
  如释重负的落选者
  1984年,姚立法26岁。他开始主动地参与人大代表的选举。而这种积极主动的态度和一条爆炸性新闻有直接的关系。1983年,潜江县教育局里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姓周的教员,竟然被提拔为副县长。这条新闻,一夜之间传遍了潜江县整个教育系统。
  这个幸运儿既没有“过得硬”的后台,也不算是教育局的先进分子和活跃分子。他无非具备了这样几个条件:第一,他是无党派人士;第二,他的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第三,他是大专以上的学历。就这么几个条件,与当时中央提倡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的干部标准相符合。整个潜江的教育系统里,只有他一个人符合这样的条件,所以,他被破格提拔。
  有一个背景,当年,全国各地破格提拔了很多像周副县长这样的年轻知识分子。虽然,这些人未必有管理的天赋,他们中的大多数甚至根本不懂经济。但是,对于那时百废待兴、人才奇缺的中国来说,他们的年轻、学历和清白的政治面貌,似乎就已经足够了。这些曾经的“臭老九”,由于国家政策的转变,在这一轮提拔中成了香饽饽。
  这条爆炸性的新闻,对潜江县教育局教员们的震动非常大。
  最直接的影响是,教员们内心的政治热情被激活了,每个人都期待着奇迹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并开始对第二年的县人大代表选举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姚立法当年的一个同事回忆说,潜江县教育局一个领导在全体教职员工大会上曾经公开讲,“选出的人大代表能选举县长。周副县长是从我们教育战线提拔上去的,我们选出的人大代表一定要给周副县长投一票,让他当上县长。以后,我们也算是朝中有人了,个人和集体办事都方便多了。大家是老关系、老朋友,都是自己人啊。”
  领导的话说得那么实在,在场的教职员工都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这时,教育局几个年轻的教员心眼儿开始活泛起来,其中包括26岁的姚立法。
  当年,电视是很稀缺的东西,整个教育系统只有一台黑白电视机,报纸和杂志也不像现在这样铺天盖地。潜江以外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广播。这几个年轻人经常聚在一块儿,通过一个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的小收音机来了解天下大事。据说,他们最喜欢听的是美国之音。
  “领导说人大代表能选县长,我们都觉得很新鲜。我们反复商量和琢磨,自己能不能推荐一个信任、尊敬的人当人大代表候选人呢?如果他被选上了,他就可以代表我们去选一个好县长。”姚立法说。
  “你说的好县长,是指已经提拔的周副县长吗?”我问。
  “是,又不全是,其实,当时我们的想法很笼统,很抽象。就是觉得很新鲜,特别想试一试。我现在回想,那时我们几个可能是出于年轻人的一种好奇和冲动。”
  通过自学《选举法》,几个血气方刚的年轻教员惊喜地发现:法律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提出,既可以由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也可以由选民联名推举。他们随即作出了大胆的决定,推举一个人参加县人大代表的竞选。
  推举谁呢?他们想到了局里的一个姓饶的科长。据说,这个人性情耿直,无论是公开场合还是私下里,都敢和领导顶撞,敢说真话,是公认的硬汉。
  “你们为什么认为他适合做人大代表?”
  “选一个代表出来,就是要让他为大家说话。如果他是个胆小鬼,领导说句话就把他给吓住了,还选他做什么?”
  这大概是姚立法人生中第一次对人大代表有了朦胧的认识:人大代表应该敢说真话,敢为老百姓说话。
  据一位教员回忆说,当年,人大代表的候选人都是由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内定,内定的人选通常是各单位的头头和忠厚老实的先进工作者。
  所谓内定,顾名思义是指不通过广大选民,几个领导自行内部就先决定了。经常性的,选举还没有进行,人大代表是谁,选民早就知道了。所以,那个年代,选举只是走走过场,做做样子。当然,“过场”要正儿八经地走,“样子”也必须做得漂亮,让人看不出破绽。《选举法》中规定,人大代表应实行差额选举。什么叫差额?如果要选五个人大代表,那么代表的正式候选人至少应该是六个,或者更多。这样大家在选举的时候,有个选择。所以,领导还会指定几个人陪选。
  陪选,陪衬别人的选举。这样的人,都是领导认为可靠的、有培养前途的人。一旦确定为陪选的代表候选人,既不能闹情绪,也不能喧宾夺主,和内定的正式候选人抢风头。他的作用是确保别人能万无一失地当选。
  一直以来,人大代表选举中,这样的风气由来已久。所以,在潜江,从来没有哪个选民“傻乎乎”地跳出来,自己推荐一个代表候选人去竞选人大代表。“没用的,注定失败。”聪明的选民说。
  可是,年轻、少不更事的姚立法和同样少不更事的同事们却积极地行动起来,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希望奇迹能出现。
  他们找到饶科长,苦口婆心的劝他接受大家的提名,参与县人大代表的竞选。
  饶科长一口回绝了几个年轻人。理由很简单:人大代表的人选,上面早就定了。如果自己跳出来竞选,等于和领导作对,以后在单位就呆不下去了。
  饶科长的拒绝没有让几个年轻人灰心,他们天真地认为这是饶科长谦虚的托词。于是,他们自作主张,仍然联名推荐饶科长为人大代表候选人。
  后来发生的事情重重打击了几个年轻教员的热情。饶科长三番五次的向教育局领导表态,表示自己坚决不参与人大代表的竞选。他甚至说,几个年轻教员和自己有工作上的矛盾,推选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陷害自己。
  领导当场给焦虑的饶科长吃了颗定心丸,请他放心,意味深长的笑着说组织一定会安排妥当的。
  具体说来,领导是这样安排这件事情的。他们在“确定正式候选人”这个环节大做文章。17
  事实上,几个年轻人的推荐行为只是过了第一关,那时的饶科长还只是初步候选人。要想成为正式候选人,还必须过第二关“酝酿”。
  根据《选举法》规定,代表初步候选人公布后,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选民是如何酝酿、协商和讨论的?讨论的结果是什么?“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具体是多少选民的意见?哪些选民支持?哪些选民反对?为什么支持?为什么反对?所有的这一切,很不透明,选民根本无从知道。
  由于酝酿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选举委员会完全可以操纵正式候选人的协商、酝酿过程,有非常大的人为操作的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的蔡定剑教授在《中国选举状况报告》一书中,将中国人大代表选举中特有的“酝酿”现象称作是选举程序中的“黑箱操作”,属于非法操作。蔡教授书中有几句话说得很是尖锐,他说:“这样,法律成了儿戏,选举实际上已失去意义,选民成了木偶。”
  酝酿的结果,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的时候,饶科长榜上无名。
  被“黑箱操作”非法酝酿出局后,据说饶科长反而很高兴,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饭碗总算没被几个毛手毛脚的年轻小伙子砸掉。
  由于没有造成任何实际的后果,几个年轻教员这次的冒险行动被领导们忽略不计,没有挨批。
  第一次竞选人大代表
  1987年,29岁的姚立法被几个年轻教员推荐为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他用自豪、新鲜、刺激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为什么推荐姚立法?一位教员回忆说:“他胆子大,敢作敢当。”据说,当年姚立法确实做了几件颇为大胆的事儿。他受教育局领导之托,对教育系统内违法乱纪的干部进行调查。结果好几个贪官被查处。他因此赢得了不错的口碑。
  头一次当上人大代表候选人,毫无经验的姚立法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让选民了解自己?怎样才能让更多的选民投自己一票?他只能怀着好奇的心情作壁上观,耐心的等待着。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当年,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年轻的姚立法有很多人生梦想,比如,带着儿子环中国旅行,把儿子培养成出类拔萃的人才;比如开一家自己的公司;比如继续深造等等……但是,他的人生规划里,并没有人大代表这一项。
  当推荐姚立法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联名信交上去后,领导不高兴了。当晚,几个年轻教员被领导分别叫去谈话,要求他们撤回提名。
  “领导问我,姚立法的先进性表现在哪里?你们为什么要推荐他?”一位教员回忆说。
  “你怎么回答?”我问。
  “我说,姚立法敢说敢做,我们愿意推荐他。先进不先进,没考虑。因为选人大代表,不是选举先进工作者。”
  “你这么说,不怕得罪领导吗?”
  “那时候年轻,咬咬牙,就挺过去了。”
  另一个当年的年轻教员回忆说,本来没觉得是多大的事儿。可是,领导轮番劝说,反而把年轻人潜伏在内心的理想主义、英雄主义和叛逆心给激发出来了。
  大家众志成城,坚决不撤销提名。
  对于这些不服从组织安排、固执己见的年轻教员,领导很生气。他们在大会小会上不点名地进行批评。大意是说,某些同志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那一套!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潜江教育局还是共产党的天下。那时候,某人如果被领导批评有“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是非常严重、严肃的政治问题。
  头一年(1986年)的12月30日,当时的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同志发表了措词严厉的讲话,要求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他说,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否定党的领导!讲话中,邓小平毫不留情的点了刘宾雁、方励之、王若望这几个人的名。
  几个年轻人依法推荐一个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行为,竟然被领导定性为反对党的领导!事实上,这种行为不仅合法,而且和当年中国的选举气氛是合拍的。
  1986年前后,选举的气氛非常活跃。不说别的地方,就说说发生在湖北省会城市武汉的事情。武汉大学一个研究生,张贴大字报公开批评人大代表的选举只不过是选举一些傀儡和政治上的低能儿;与此同时,华中理工大学的学生们也强烈地抗议有关方面指定了两个70多岁的老头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行为。
  针对这样一种要求真实民主的现象,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曾经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指定人大代表候选人。
  据姚立法回忆,教育系统当年张榜公布的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有他的名字。但是,当正式候选人名单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就神秘的消失了。至于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初步候选人的名单里?又为什么从正式候选人的名单中消失了?根本就云里雾里不清楚。
  姚立法决定弄个明白。他三番五次的找领导,希望他们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他这种得理不让人、不依不饶的劲儿,把领导弄得心里特烦。
  再后来,姚立法私下里游说单位的同事,希望他们能在另选他人一栏里,填写自己的名字。
  根据法律规定,选民填写选票的时候,不仅可以在代表正式候选人的名字下打勾或者打叉,如果对正式候选人都不满意,还可以在另选他人一栏里,填写自己满意的非正式候选人的名字。
  在潜江,开天辟地头一回,有人竟然为自己拉选票!如此“出格”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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