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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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先生-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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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出身的人,若无特殊的机遇和过人的聪慧与勤奋,要想日后在中国学坛独树一帜,并且成为世界知名的学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季羡林常说:“我少无大志,从来没有想到做什么学者。”这完全是他发自肺腑的实话实说。当时季羡林到了济南,开始上学读书,他“惟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用当时流行的口头语来说——能抢到一个饭碗。”而不是做学者。他的家庭也从来没有期望他成为学者。季羡林做学者的“志向”并非从小所立,亦非家庭所希冀,而是“水涨船高”,一步一步地逐渐树立起来的。



寄人篱下(1)



  1917年初春,北方大地春寒料峭。在阵阵扑面的寒风中,父亲带着六岁的季羡林,骑着毛驴,踏着地上的残雪,从鲁西北的官庄,一步步走到了济南。
  到了济南,展现在幼年季羡林眼前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这儿的一切,都使这个一直生长在农村的孩子又惊又喜,大睁着双眼,左瞧右看。不必说那些鳞次栉比的商店、五光十色的景观,也不必说车水马龙的街巷、来往穿梭的人流,无不使他目不暇接,喜出望外,单是那巉岩嶙峋、险峻雄伟的”千佛山”,就让这个少年大吃一惊,大开眼界。因为他从小生活在北方大平原的黄土地上,从未见过山,更不用说如此奇特的大山了。
  济南虽然比官庄好,但是让他伤心的是离开了亲爱的母亲。他初到济南时,常常在梦中梦到母亲,然后从梦中哭着醒来。尽管这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能吃上肉,但是他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吃咸菜,也要回到母亲身边。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他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但是对母亲的想念一天也没有停止过。
  这里应该介绍一下他的叔父,这个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人。1993年,季羡林在《我的心是一面镜子》一文中,曾经这样描述过他的叔父:
  叔父是一个非常有天才的人。他并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在颠沛流离中,完全靠自学,获得了知识和本领。他能作诗,能填词,能写字,能刻图章。中国古书也读了不少。按照他的出身,他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对宋明理学发生兴趣;然而他竟然发生了兴趣,而且还极为浓烈,非同一般。这件事我至今大惑不解。我每看到他正襟危坐,威仪俨然,在读《皇清经解》一类十分枯燥的书时,我都觉得滑稽可笑。
  一个对宋明理学如此热衷的人,当然是坚守“三纲五常”、“夷夏之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类传统思想的人。一个有趣的例子最能说明叔父的思想。季羡林刚到济南时,曾上过一年私塾。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后来,叔叔把他送进了一所新式的小学校——济南一师附小。当时“五四”运动已波及到了山东。一师校长是个新派人物,他率先在自己的学校采用了白话文的教科书。国文教科书中有一篇寓言,名字叫作《阿拉伯的骆驼》。故事讲的是:为人做事不应该“得寸进尺”,否则便会灾难临头,当时在世界上是一篇流行的课文。碰巧,课本被叔父看到了。他勃然变色,大声喊道:“骆驼怎么能说话呀!这简直是胡闹,赶快转学!”于是,季羡林便转到了新育小学。新育小学最初是用文言教学,后来,随着时代的潮流也改成用白话文教学了。不但骆驼能说话,连乌龟蛤蟆都会说话。叔父也没有办法,只好置之不管了。
  但是,在家里还是叔父说了算。叔父对季羡林的期望极大,要求极严,因为他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季家这根独苗身上。叔父虽然思想守旧,却是个既明白事理又务实的人,而且颇具远见卓识。在季羡林上高小时,他便出钱让侄子课余去学英语。时间虽然不长,只不过学了一点语法和一些单词,可这短期的英语启蒙,不但引发了季羡林学习外语的兴趣,使他终身受益;而且,在考中学时也沾了光。因为他要考的“正谊中学”,居然要考英语。出的题目是:“我新得了一本书,已经读了几页,可是有些字我不认识。”季羡林把这句话翻译出来了,结果被录取。考上的不是初中一年级,而是一年半级,算是沾了半年的光。这自然使叔父大为高兴。于是,他决定,侄子在整个中学期间,都要在课余学习英语。不但要学英语,而且课余还要学古文。叔父让侄子再参加了一个古文学习班,读《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参加两个学习班,自然要给老师报酬,增加了叔父的经济负担,但叔父不在乎花这些钱,因为他决心要把侄子培养成一个有出息的人。就这样,季羡林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每天从学校下课之后,就先去古文学习班读古文,晚饭后,再到“尚实英文学社”去学英文,一直要到晚上十点才能回家。这样的日子,大概坚持了八年。即使如此,叔父仍恐对侄儿的教育不够周全,竟自己编选了一本《课侄选文》,亲自给侄子讲课。选文的内容大多是一些讲理学的文章。对此,季羡林说:“我当时并没有感到什么负担;但也不了解其深远意义,依然顽皮如故,摸鱼钓虾而已。现在回想起来,我今天这一点不管多么单薄的基础不是那时打下的吗?”
  叔父对侄子虽然严厉,却也不乏慈蔼。从下面关于兔子的一件小事,便可以看出来:
  也不记得是几年以后了,总之是在秋天,叔父从望口山回家来,仆人挑了一担东西。上面用蒲包装的有名的肥桃,下面有一个木笼。我正怀疑木笼里会装些什么东西,仆人已经把木笼举到了我的眼前了——战栗似的颤动的嘴,透亮的长长的耳朵,红亮的宝石似的眼睛……这不正是我梦寐渴求的兔子吗?记得他临到望口山去的时候,我曾向他说过,要他带几个兔子回来。当时也不过随意一说,现在居然真带来了。这仿佛把我拉回了故乡里去。我是怎样的狂喜呢?
  ——《兔子》
  叔父对季羡林的影响极大,无论是做人,还是做学问。叔父的严格教育,使他从小受到传统的儒家思想影响,养成了勤奋学习的习惯,并且坚持终生,这是日后他在学术上能够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根基。叔父在季羡林的青少年时代,创造各种条件,为他打下坚实的文化知识基础,这是他后来能够顺利考入清华大学,继而留洋,终于成为一位举世瞩目的大学者的先决条件。季羡林对叔父尽职尽责的培育之恩,永远铭记在心,永远感激不尽。



寄人篱下(2)



  叔父虽然“严而慈”,却是一个脾气十分暴躁的人,更兼婶母偏爱自己的女儿,对侄子另眼相待,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对一个少年来说,是不会留下太多愉快回忆的。这样的家庭环境,对季羡林性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几十年来,他只字未题,外人无从知晓。2001年,九十岁的季羡林在一篇题为《一条老狗》的散文中,在回忆母亲的时候,对他童年生活中鲜为人知的一面,偶尔提及,写下了如下的一段话:
  从此我就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能说,叔父和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惟一被喜欢的资格就是,我是一个男孩。不是亲生的孩子同自己亲生的孩子感情必然有所不同,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掩饰,更用不着美化。我在感情方面不是一个麻木的人,一些细微末节,我体会极深。常言道:没娘的孩子最痛苦。我虽有娘,却似无娘,这痛苦我感受得极深。我是多么想念我故乡里的娘呀!然而,天地间除了母亲一个人外有谁真能了解我的心情我的痛苦呢?因此,我半夜醒来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呑声饮泣的情况越来越多了。
  也许,正因为这样的处境,使本来天真活泼,在小学时还经常同男孩子打架的季羡林,变得拘谨了,循规蹈矩了,内向了。
  也正因为这样的处境,季羡林从小就明白了自己与其他孩子的区别。失去了父母的依靠,人生的路只能靠自己去走,孤军奋战,百折不挠,才能成功,这便愈加促使他埋头苦干,发奋图强,勤奋学习,比一般孩子早熟得多。
  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不管外部环境多么严酷,天真的童心却是永不会泯灭的。
  在小学三年里,季羡林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虽然叔父管教极严,季羡林却并没有“唯命是从”。他当时对正课并不感兴趣,最感兴趣的是看小说。叔父是个古板的人,把小说视为“闲书”,不许季羡林看。但季羡林也有对付叔父的办法。在家里,他的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他坐在桌旁,桌上摆的“四书”,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他看不出其中奥妙,林黛玉整天哭哭啼啼,他很不喜欢,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他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用不着什么防备,一放学,他就躲到假山背后,或者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地大看起来,常常忘了时间,忘了吃饭,有时候看到天黑,才摸黑回家。他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都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他自己也想当那样的英雄。鼻子一哼,冒出一道白光,白光里带着宝剑,射杀坏蛋强盗,然后再一哼,白光和剑便回到自己的鼻子里。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他,把右手五个指头往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戳到一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就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连树木也能戳断。他信以为真,也想练成铁砂掌,便猛戳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疼痛难忍,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才停止了练习。
  学习英文也是一个有趣的过程。他从小学开始学习英文,当时他认为用方块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种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的英文,居然也能发出声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不可思议。越神秘的东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季羡林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他每天同十几个孩子一起,课余向一位英语教员学英语,兴趣极大。虽然他英语成绩不错,但是有一个伤脑筋的问题始终萦绕在脑子里: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也不能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给多少孩子带来了这样的疑问。
  十三岁那年,他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他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济南第一中学的,但是他觉得自己把握不大,没敢报名,结果报了个“破正谊”。所谓“破”,指的是教学质量不如市一中,其实正谊中学在济南也属于较好的学校,尤其是校舍十分讲究,环境优美。它背靠大明湖,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为人间乐园。
  正谊中学开设的课程有:国文、英语、数学、物理、生物、地理、历史等,在当时已经算是比较齐全的课程了。英语老师水平很高,学生们写的英语作文,他很少改动,而是一笔勾销,自己重写一遍。对这位老师,季羡林印象很深,受益匪浅。
  这时叔父已经开始亲自给季羡林讲课了,教材就是那本包括理学文章的《课侄文选》。课后,他还要去学古文和英文,负担是很重的。
  但是季羡林这时毕竟还只有十三四岁,玩兴很浓,课后多半跑到学校后面的大明湖畔去钓虾,捉蟹。他在《我的童年》里写道: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一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



初露锋芒



  1926年,十五岁的季羡林从正谊中学初中毕业,考入了设在北园白鹤庄的山东大学附设高中文科班。北园高中的教员,可谓极一时之盛。山东大学校长是前清状元、当时的教育厅长王寿彭先生。他提倡读经。在高中教读经的有两位老师,一位是前清翰林,一位是绰号“大清国”的老师,是一个顽固的遗老。他们上课,都不带课本,教《书经》和《易经》,都背得滚瓜烂熟,连同注疏在内都能背下来。据说他们还都能倒背如流。教国文的老师是王崑玉先生,是一位桐城派的古文作家,有自己的文集,后来到山东大学去当讲师了。王崑玉老师对季羡林影响很大。他十分赏识季羡林的文才,在课上,对季羡林的作文大加赞扬,曾下过这样的批语:“亦简劲,亦畅达。”这对一个十五岁的高中学生来说,简直是受宠若惊。惊喜之余,季羡林对古文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自己设法找来了《韩昌黎集》、《柳宗元集》,以及欧阳修、三苏等大家的文集,认真地作了一番研究。至于英文,由于有尚实英文学社的底子,他的英文水平在班里从来遥遥领先,无人能与其竞争。
  季羡林常说:“我是一个很容易受环境支配的人。”由于季羡林各科成绩都很优异,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和鼓励,所以在高中阶段,他的学习热情大为高涨,第一学期就考了一个“甲等第一名”,平均分超过95分。因此,受到山东大学校长王寿彭先生的嘉奖,亲笔写了一副对联和一个扇面奖励他,这自然更加激发了他的学习热情。季羡林回忆道:“我有意识认真用功,是从这里开始的。”后来,在高中学习的三年中,六次考试,他考了六个“甲等第一名”,成了名副其实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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