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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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鬼-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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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中,题目叫做《子产不毁乡校》;另一件事情,是子产为了治“郑国多盗”,把刑法条文铸于铜鼎之上,公之于众,以为常法,称“刑书”。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法律明文化公开化,法律公开之后,普通老百姓便知所趋避,遇到权贵枉法不公,也能据理力争一下,后来秦国商鞅变法,也吸取了这条经验。    
    子产在郑国执政二三十年,他死后,郑国又开始遭受邻国——主要是晋国六卿——的欺凌,国力渐渐衰弱。在子产去世近百年后,郑国为韩国所灭。    
    斐豹重回郑国后两三年,范宣子老病而亡,范鞅继任为范家家主,范约也嫁了人,生活优裕。五十多年后,范约的小弟范吉射正当着范家家主,跟那时的赵家家主、晋国执政、赵武之孙赵鞅起了冲突。就像范家逐了栾家一样,范家和中行家也在那一役中被赵家逐出晋国。以为自己家族能够“不朽”的范宣子怎么也不会想到,范家到他自己的孙辈这里,就从晋国六卿里头除名了。范吉射先逃到郑国,那时斐豹已经是个老头子,想起旧日范约的情分,就给了范吉射一大笔钱,资助他逃到齐国。    
    赵武得传道经之后,深受影响。他在范宣子死后成为晋国执政,以叔向为自己的副手,采取了清静无为的外交方针,赋诗论文,休兵止戈,是促成春秋各国“弭兵”之议(和平停战的国际公约)的关键人物。他执政八年后因病而亡,但是这八年却奠定了从此四十年国际和平的根基。春秋时征伐不断,各国百姓大受战乱之苦,这难得的四十年国际和平,大大促进了春秋各国的生产发展,使各国人民生活稳定,安居乐业。赵武死后,谥号文子,史书中提到他时,常称为赵文子。    
    赵武的后代却比赵武强横得多,他的孙子赵鞅将六卿中的范家中行家驱逐出晋国。赵鞅幼子赵毋恤当家的时候,被知家家主知伯攻击,退保赵家封地晋阳。在晋阳即将被知家和韩、魏两家联军所破的关键时刻,赵毋恤联合韩魏两家,奇迹般的反败为胜,灭了知家,与韩、魏两家一起三分其地。从此晋国六大家只剩了三家,这时离栾氏之乱已经有九十多年。此后又过二十年,便有三家分晋之事,晋侯地位降到三家之下。后来赵韩魏三家封侯立国,成为战国七雄之三。


天之骄奴十六.余音袅(2)

    晋侯姬彪在晋国一共当了二十六年的国主,死后谥号平公,史称晋平公。栾氏被逐,在晋平公六年;栾氏之乱绛都,在晋平公八年。晋平公当政二十六年,除平公初年和平公十年两次伐齐,以及中间的这场栾氏之乱外,别无大事。晋平公厚赋做台池以供游宴之乐,却不大勤勉政事,致使晋国有“政在私门”之讥,晋国霸业渐衰,公室渐卑,而六卿私争渐厉。    
    晋国公主姬孟嫁给东海之滨的吴侯馀祭后,生子名光,人称公子光。    
    馀祭死后,因先世吴侯、馀祭的老爹曾经有令,要他们兄弟几个依次继承国统,这时便该轮到馀祭的弟弟馀昧,因馀昧已死,国人立馀昧之子为国主,称吴王僚。公子光这时已经长大,很不忿自己老爹的王位不能传给自己而传给了堂弟,就派专诸纳短剑于鱼腹之中,刺杀了吴王僚。专诸刺王僚,是流传后世的著名的刺客故事。    
    吴王僚死后,公子光即位,就是吴王阖庐。吴王阖庐任用伍子胥和著名军事家孙武,与楚国开战,他们以小伐大,连战皆胜,一直打入楚国郢都,完成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奇袭,逼得楚王仓皇出逃。吴国因此役声威大振,几欲霸于诸侯。    
    阖庐死后,其子即位,便是吴王夫差,著名美女西施的第一任老公。吴国在夫差手上为越国所灭。    
    姬孟活着看到了儿子打败楚国,还好没有活得太久以至于看到吴国在自己孙子手上灭亡,她的一生,也算安定优裕。    
    被斐豹打断腿的晋国勇将州绰逃到齐国后,并没有随栾氏返晋作乱,但是没过几年,州绰便死于齐国的内乱。    
    参加过商任诸侯之会,并在后来借兵给栾氏作乱的齐侯,也死于这场内乱。齐国国政之权,从此操于权臣田家。田家是陈国公子陈完之后,陈完在国内政争中失败逃亡齐国,因古时陈田同音,变姓为田。陈国被子产所灭,而陈国后裔齐国田家的子孙却渐渐掌握了东方大国齐国的权柄。大约在栾氏之乱过了一百五十多年以后,田氏齐国取代了原先的姜太公所受封的姜氏齐国。史称“田氏代齐”。    
    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这两大事件,标志着中国历史从尊王攘夷的春秋时代,进入了七国争雄的战国时代。在斐豹所处的春秋时代,等级森严,只有世家贵族子弟才可以为将为相,做各国的卿大夫;有本事的平民只能做各家的家将幕僚,而不能立于朝廷,参与天下大事。到了战国时代,不再有春秋那样森严的社会等级,出身寒微之士亦可凭个人本事跻身社会高层,操一国权柄,变天下大势。苏秦张仪这样的寒士,方可以凭三寸不烂之舌,一个身佩六国相印,约同诸侯联合抗秦,另一个官居秦相,行远交近攻之策分化前者的六国统一战线,助成秦国的霸业。    
    此外,战国时代,各国均以谷禄官俸制取消了春秋时的封土赐田制,使公卿大臣不再像春秋的世家贵族那样拥有可供割据作乱的基地和私家军队,这也是那时等级贵族制没落的一大因素。    
    斐豹的师傅老聃被后世人称为老子,是道家先祖,一派文化宗师,他作的《道经》被后人称为《道德经》,两千载之下,读来依旧动人心魄,启人心智。老子以柔克刚的哲学,已经溶入中国人的血脉之中。这篇小说中,他是一个没有出场的人物,然而他在历史和现实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超过了小说中其他所有人物。


朱珠一.孤舟夜泊

    我十七岁,是个处男。    
    这就是春暖花开的夜里,大哥二哥搂着美人在船头喝酒唱歌,我却一个人孤零零的躲在船尾小舱中望着滔滔江水发闷的原因。    
    并不是大哥二哥吝啬。    
    琅琊王氏是高门大族,家父王羲之雅擅书法丹青,天下知名。大哥玄之、二哥凝之在年轻一辈里头,也算是书法不错的才子。世家公子本就自命不凡,再加上有才有艺,焉能不风流乎?所以顺流而下路过建康时,自要叫几个相熟不相熟的秦淮歌女上船一叙。    
    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自小腼腆沉默,跟兄弟们一起习书法时也是资质平平甘居人后,此次随两个哥哥一起出门,一路上也不知被取笑了多少回。    
    这一晚我本来也在船头听曲,只是一个美貌歌女在两个哥哥授意下不住调戏我,我面红耳赤手足无措,只好起身告辞。临走时二哥凝之还丢给我一环金铃,笑道:“老三原来还没长大呢,给个铃铛你玩吧!”    
    这是一个金丝绞成的镯子,镯子上挂着三个小铃铛,铃铛的钟体是金子做的,中间的坠锤却是泪滴型的古玉。轻轻一晃,便有金玉交击之声,明净悠远,煞是好听。    
    我斜倚窗边,一边漫不经心的轻摇铃铛,一边看着外面夜色笼罩下的沙洲柳岸,跃鲤银波。    
    也不知过了多久,船头的喧闹早已停了,看看房中更漏,竟然已到三更。我忙熄了烛火,预备安歇。    
    烛火一熄,窗外浓浓夜色忽然一淡,远处堤岸上,一个女子的身影显了出来。    
    那女子沿着堤岸走,越行越近。我家的船系在岸边,轩敞华丽,她却看也不看,径自走过。    
    眼见她就要走远,不知怎地,我忽然鼓起勇气打了个招呼:“姑娘,夜深了,路上不太平,不如在我这里歇一歇,明早再走!”    
    她讶然回首。    
    我见她惊讶的样子,心中也觉唐突,脸上一阵发烫。    
    她却释然一笑,也不见如何动作,就来到小舱房中。    
    舱房中狭小阴暗,呼吸相闻。    
    我心头鹿撞,忙打了火折子,点燃灯烛。    
    灯光下,女子面如满月,目似朗星。她肤色娇嫩,仿佛才满月的婴儿,眼光幽深,却像千万年的玄潭。她笑一笑,席地而坐,把玩起刚才我点灯时搁在桌边的金铃。    
    我见她意态闲适,缄默无言,心中便觉得亲近。    
    我从小口拙手笨,六个兄弟一个姐姐个个都比我聪明伶俐,所以在家中时常感到孤单,好容易碰到一个比我还不爱说话的,便又惊又喜。    
    她把玩了一阵金铃,也许是见我一直咧着大嘴对着她傻笑,有点不自在,就想了想,从袖中掏出一只水晶瓶来递给我。    
    我接过水晶瓶。    
    瓶中有千万个小小彩色碎片飘来荡去,映着烛光,更有明暗之分,一时间五彩缤纷千变万化,令我神为之夺。    
    她轻摇金铃,声音不大,却跌宕跳跃,欢快俏达,若合符节。水晶瓶中的碎片似有所感,随着铃声起舞不休,幻化出各种奇山异水俊草靓花,直看得我眼花缭乱,心逸神飞。    
    铃声忽停,幻境顿散,我抬起头来,却见她敛衣起身,而窗外天已微明。    
    我知她要走,心下恋恋不舍,便说:“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这金铃就请姑娘留作纪念吧。”    
    她微微一愕,笑道:“朱珠谢过公子。”老实不客气的将金铃和水晶瓶一起收入袖中,出舟登岸而去。    
    我拍拍脑袋,跟着出去了,心中琢磨:这个朱珠为什么不把水晶瓶留给我呢?礼物不是应该互赠的么?    
    朱珠沿着堤岸又走了几里地,转身对跟上来的我说:“我家就在下面,公子可以留步了。”    
    堤外两三里处,有一处高房大院。我立在堤上,目送着朱珠走进那个大院,方才放心回船。    
    我在舱房中合衣睡下,心中茫然若失。    
    半梦半醒之间,忽听二哥凝之进门笑道:“傻小子,太阳都老高了,怎么还在睡阿,连衣服都没脱。昨天给你的那个金铃呢?”


朱珠二.寻人不遇

    我猛然惊醒,随口答道:“金铃?昨晚上我送给一位美丽的姑娘了。”    
    凝之噗的一下,笑个不停:“涣之你进步太快了吧!”接着便学我的语气说道,“一位姑娘!美丽的!”    
    我见二哥不信,怒道:“就是很美嘛,比二嫂还美!”    
    每次一提到二嫂,二哥就头大。二嫂谢道蕴既美且慧,出身又高贵,是当今天下最有名的才女。她瞧不起二哥,曾说过自己周遭都是牛人,“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这句话不胫而走,令二哥备遭耻笑,所以二哥一听我提到她,就怒道:“臭小子,敢消遣你二哥?”    
    大哥玄之也走了进来,笑道:“二弟别欺负他,让三弟慢慢说。”    
    我红着脸,把昨晚的经历说了一遍。大哥二哥听了,都啧啧称奇:“涣之,你以前没这么大色胆的!〃    
    二哥又笑:“那个金铃很有来头,你怎么随随便便就送人了?那是谢尚送给我的,他去年北伐的时候,从闵智和蒋干那骗来传国玉玺带回国内,使今上免去白板天子之讥,这个金铃,是跟那玉玺一起拿回来的。王莽之乱时,玉玺曾被摔碎一角,用黄金补上了。这串金铃里的坠锤,就是用那次被摔出来的玉玺碎片磨成的。”    
    大哥玄之听了笑道:“二弟你这么舍不得,我倒是有个法子让你拿回金铃,顺便还可以治治三弟的相思病!”    
    “什么法子?” 我和二哥异口同声的问。    
    大哥说:“三弟既然知道人家住哪,不如咱们今天一起过去看看,要是那个朱珠是世家之女,就去为三弟提亲下聘,要是她家世不好呢,就问问她愿不愿意嫁来我们王家做妾。”    
    二哥抚掌叫好,我却急了:“大哥,我跟朱珠之间,不过是萍水相逢,什么事都没有,你别掺和了!”    
    可惜跟兄弟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的意见从来都是最不受重视的,所以最后我还是拧不过两位兄长,委委屈屈的带着他们到岸边找朱珠去了。    
    我们来到那座院子,敲敲院门,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开了门,很诧异的看着我们,问:“什么事?”    
    “请问贵府可有位叫做朱珠的姑娘?我们是琅琊王家的子弟,特来向贵府提亲。”    
    “姑娘?”那汉子挠挠脑袋,憨憨的说,“我们这里住的都是大男人阿!”    
    “你说谎,我亲眼看到朱珠早上进了这个院子的!”我大叫起来。    
    “这么大的屋子,怎么会没有女眷?”大哥也很疑惑。    
    那大汉被人疑做撒谎,大怒,回头冲着里屋一喊:“老大,有人上门踢场子!”    
    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闻声而出,笑道:“老六,瞎咋呼啥?”又冲我们拱拱手,“老六是个粗人,各位别跟他计较。在下胡丰,敢请三位公子进屋一叙。”    
    我们进了屋,品茗细谈,才知此屋原主早已迁走,眼下是胡丰带着族内一帮兄弟在此落脚,刚买了房屋田地不久,要将一切准备停当之后,才能把眷属们从北边接来,所以此时屋内并无女眷。    
    我听了只是不信,胡丰知我有疑,便带着我们参观了整个院子。我们都是文弱公子,我朝流行弱质美男,甚至有施朱傅粉,出入都要仆人掺扶并以之为美的。只是这个院子里四散干活的人都是肌肉虬结的壮汉,见我们来了,都指点嘻笑,评头品足,大有不屑之意。我被他们看得浑身都不自在,草草看过,便要告辞。    
    我又是纳闷又是沮丧,虽说是被兄长逼来的,其实我自己也很想再见到朱珠,眼下线索全无,天下茫茫,今后多半再无相见机会,一想及此,便心下怅怅,非常难过。    
    我们正告辞要走,忽听见一阵轻悠的铃声,我大喜:“一定是朱珠来了。”再细听,那铃声却断断续续,也并不见什么人过来,仔细分辨铃声方位,像是从院子后面传来的。    
    胡丰一面带着我们过去,一面自言自语:“奇怪,那个地方怎会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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