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山雷学(全本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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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山雷学(全本文字)-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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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爻临三爻、五爻,先後住过三楼、五楼〔实为先住五楼,现住三楼〕;

4、卦见三兄,世爻为自己,兄弟姐妹四人,叠爻兄弟未土化鬼卯木,卯未之年手足有夭折,〔实癸未年一姐姐亡故〕;

5、去年今年为申酉年,子孙临太岁飞生伏而得长生,财爻得出,除工资之外还赚了不少钱。但财爻空伏,所赚的钱花掉不少,所剩不多,而且有可能借出去不少,因财爻子水与月建丑土相合之故也;
6、卦见一子孙,小孩一个;

7、兄爻临日月建而旺相,兄弟姐妹处境都不错。官鬼卯木合兄弟戌土,有一兄弟职务甚高〔实一兄长为某报社总编辑〕;

8、今年〔指酉年〕官鬼冲克太岁,丈夫工作不顺心;

9、官星卯木而生世,87年〔卯年〕升职〔实际上是88年升职,此条有差别〕;

10、父母持世临君爻,又主父亲有较高之职务。


第三节  联带效应


'一'


一卦能否多断?一卦能否兼断六亲?对此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

反对最烈者是野鹤老人,他在《增删卜易》中说到:

诸书占身命,谓妻财子禄,一卦能包,寿夭穷通,六爻兼尽。殊不知父子财官兄弟各有相忌相伤,若以一卦兼断者,即如父母旺相,双庆之征,又曰父旺伤子,岂世之有父母者皆无子嗣之人也;又曰见兄则财莫能得,又为克妻之神,又曰兄弟爻兴,紫荆并茂,倘值旺兄持世,克妻耶?耗财焉?手足外伤耶?《易林补遗》有曰:‘兄动妻亡财相。’故执此论者,世之贫人寒士皆失偶之人耶?至于财官子孙,皆同此论,不暇细辨。必兼而断者,即先贤犹在,执此问之,亦无从置喙。觉子曰:余今得其法者,分占之法也。占父母、占兄弟另占一卦;占终身财福如何,占终身功名有无,占终身夫妻偕老否,占终身子孙及寿元,俱宜分占。

近人持肯定意见的有邵伟华先生,他在《周易与预测学》里说:

测婚要妻财旺相即美,可是妻财旺相又克父母,父母旺相又克子孙……。古代为解此矛盾,采用分测方法,权衡六亲生克关系,我认为无必要,只要一卦就可定。因为任何事物难求十全十美,得此必失彼,失此必得彼。为了防克,可寻化解之法即是。

作者认为,这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不全面。

如果说一卦不能兼断六亲之终身命运,那么野鹤老人的论述毫无疑义是正确的。对此,无须引用什么高深的理论,观察一下周围和熟悉的前人的个人和家庭的命运,便会得出与野鹤老人同样的结论,事实终归胜于雄辨。当然,在实测中也有可能某几个卦例,把全家六亲的大致终身命运测准了,但这只是个别的偶合现象,不能以偏概全,引为经典;因作为一条原则,必需具有普适性。

非但一卦不能兼断六亲的终身命运,连一卦是否有能力预测准一个人的终身命运,我们也感到怀疑。诸如梅花易、六爻纳支、奇门遁甲这一类临机巧合预测系统,信息容量有限,最适宜中短期一时一事的预测;用来预测长期的终身命运,未免对它们的期望值过高。测终身命运,还得是定数预置预测系统的四柱推命、紫微斗数等等方可胜任。我们考察过古今许多测身运的经验卦例,也都只是粗疏钩勒出一生里中短期内的大致轮廓和几桩比较突出的事件,真正够得上测准了“终身”命运的卦例,实证似乎远远不够。

曾有人尝试仿四柱之法,根据出生年月日时排卦论命。我们也曾依法作过很多试验,验之当事人已往之实际身命,大致上吻合的不是没有,但整体来说,吻合率并不高。本来六爻纳支是临机预测系统,现在却使之变成定数预置预测系统,理论上犹有未到之处。至少可以说,此法尚待进一步完善。


'二'


就中短期预测而言,一卦固然不可能兼断六亲终生的寿夭穷通,但它除能反映个人所求测的主要事件的吉凶悔吝之外,确实还能够附带反映其他事件的信息。譬如说,测求财,若兄动而劫财,除能反映你本人近期内要退财,还可能反映你的妻子或女友在另一相应的某一时期生病、或两人吵嘴、或分手,还可能是你的兄弟姐妹在某一时间得子,等等;又如,卦中财动而克世,除了可反映你本人近期可获财之外,还可能在某一时间里你的父母得过重病甚至死亡,或另一时间你本人的功名、名誉有损等等。

现举一典型实例。

例9,1994年5月15日,益阳市床单厂彭女士测生意财运。得藏山卜“蛊”之“巽”。

断:

1、卦见两子两财,当是两处求财,本人除在本地有生意外,还在外地有求财门路。按:传统断卦法,用神多现还有取舍之规定;我们则认为,多现则有多现之理,只要不是专指某人某事,则用神多现多用;

2、上爻财爻辰土化兄弟卯木回头克,春季财运一直不好。按:这是据静爻与对爻的关系断隐性事件;

3、应爻财爻辰土生合世爻,从三月起财运转隹。按:这是据世应静爻之间的关系而占断;

4、五爻子孙午火动而化财,二爻未财暗动而生世,五月六月生意转旺,收入特丰;

5、虽说是六合变六冲,但子财双旺,且连续相生而生世,故财运不可能是转衰。不过卦变六冲必有所主,求财的项目或方式可能会有变化,时在卯酉之月,因卯酉相冲之故也;

6、父母爻在四爻,本人住在四楼;

7、父母爻空伏鬼下,鬼为申金,前年〔壬申年〕家有丁忧;

8、午火子孙动而合财,90年〔庚午年〕得子。

以上八条俱验。财运从三月份转隹,本人在本地开店,丈夫在南方广东某合资公司应聘,任技术厂长,收入颇丰,只是具体工作几经变动。秋後,本人也应该合资公司老板之聘到该公司任行政科长,中止了本地的生意。本人家住四楼。90年得子。其父92年正月初七〔壬申年,寅月,丙辰日〕去世。此例五六条都是兼测六亲之断。

一卦多测,同一六亲之动变所反映的不同事件,其应期大都不同期,在少数情况下是同期的,如甲戌年二月曾给曾先生测财运,据官鬼申金动变父母,财爻未土动而生世克父,断其未申之月财转隹,但防父未申之月大病,後果未月生意刚上路而父大病入院,申月初病故〔见例22〕。更多的情况下是不同步的,如上例所述。


'三'


为什么同一爻动可兼断数事?

我们在上篇里已经论述了,宇宙可能是一个有机整体,其间的万事万物是相对独立的小宇宙,它们是彼此平行对称的离散对称系,根据平行对称关系,任何一个局部的变化必然同时与整个大系统的同步运作;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并非线性的因果链,而是多因果性的双向因果即互为因果的同步响应。这种整体性的同步响应,在传统易学理论中被称为天人合一。正因为这种理论模式与宇宙整体性变化规律同构,所以一个卦内一个爻变就有可能同时反映几桩似乎是毫不相干的事件,当然,同步响应还必须有一个条件,就是即时发生的事件是同一类事件,如有震类事件发生,是一连串与“震”有关的事件同时发生〔但大家还要注意,与震类有关的事件同时发生的是以“我”为中心展开的——即此类事件的即时展开是不具备公共性的〕下面这个卦例则更为典型。

例10,1994年7月25日李女士求测身运,得藏山卜“大过”之“巽”叠老阴:

断〔按:此卦是错排之卦〕:

1、财爻持世,世应两财比和,两子两财,财路宽广,家境十分宽裕;

2、兄弟寅木化进,今年正二月有退财之苦;动空化空,退财不多;

3、88年世财辰土临太岁,90年91年〔巳午年〕卦中子孙临太岁而生世,91年二爻财爻临太岁而拱世,93年三爻官鬼酉金临太岁而合世,这几年财富日增,不过92年93年官鬼值太岁,所遇较大的麻烦事也较多;

4、今年太岁冲世,且卦变六冲,求财较之往年有所不顺;太岁冲世而不克世,且太岁亦为财,今年财运还是不错的,不过求财方式不稳定均衡,多为突发性财喜;

5、世财化退,财运较往年有所不及;

6、父母爻临之卦四爻,家住四楼;

7、卦见两子俱为阴爻,有两个女儿;

8、叠爻为子孙巳火且发动,有一个女儿外出东南方,子动生世,子又化财,最近女儿〔巳戌之曰〕会带一笔钱回家;

9、四爻子孙化父母回头之克,父为亥水,亥年曾流产;

10、四爻子孙午火暗动而化父,父为房屋,90年〔庚午年〕一个女儿曾迁新居;

11、兄弟寅木明动,子孙午火暗动,暗动主最近又在筹措新的求财门路,且兄子连续生世,午日之後即有所得;
12、父母爻伏鬼官下,鬼为酉金,去年〔癸酉年〕家有丁忧;

13、财官辰酉相合,酉年官星出现,当是酉年结婚。

以上十三条基本全验,略有差别的是:结婚时间为戊申年而非己酉年,相差一年。不过申年亦为官星,也不离谱,若断卦时稍灵活一点,说“申酉年结婚”就不会有错;母亲亡故于前年〔壬申年〕,也相差一年,理由同上。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第四爻子孙暗动,据此连断五条,竟然应验了六件事情:

1、本人家住四楼;

2、90年〔庚午年〕大女儿结婚迁了新居;

3、71年〔辛亥年〕和83年〔癸亥年〕均流产;

4、午日得财。

5、90年〔午年〕财运甚隹。

这是最典型的联带效应。


'四'


一卦大幅度地兼测过去之事,表面上并没有什么实践价值,但它包含的理论价值却不可低估,它能帮助我们进一步深刻地理解万事万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规律。坦率地说,我们研究卜筮的主要目的并不在预测,而是希望通过卜筮来研究自然界的运动规律。譬如说,我们常见的风水学,由此也得到了一个侧面的映证:你看,许多卦例中家住几楼不是与许多其他事件相联系的么?观其一斑,亦可推知全局。

此外,六爻纳支法适宜一卦多测不是无因的,因为六亲之间的相互生克关系,与现实有较大程度的吻合,例如:权高者多孤独,官旺克兄也;官高荣宗耀祖,官能生父也;为富而不仁,财旺克父,名誉有损也;财多者易入宦林,财能生官也;兄弟多者人丁兴旺,兄能生子也;家族太大,妯娌姑嫂多不睦而导致夫妻不和,兄多动财也;父辈高贵而多纨绔子弟,往往不肖,父旺而克子也;子女多者财源必广,子能生财也,等等。

当然,这在现实中不可能是绝对的。由于六亲生克之间还有中间的过渡环节,贪生可以忘克,反而连续相生,另外还有肆互一局作为补充,相克可转化为相合,比和可转化为相冲,相生可以转化为相刑,故六亲系统既可反映现实的共性,又可反映个人的特性。


'五'


下面谈谈一卦多断的总法度。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条:

一、根据传统的用神、原神、忌神、仇神和动变断卦法度,综合性地占断主测之事。

二、抛开主测之事,不断地切换角度,两爻两爻地根据其相互生克冲合化变关系,以及它们的六亲所指代的范围兼断他事。所谓“两爻”,包括主卦之内两爻之间〔不论动静〕、主卦之卦的动变爻和静对爻之间、之卦内两爻之间、伏神与飞神之间,都有可能蕴含信息。

三、所断之事,其时限一般在地支所属的十二年之内,远应年月,近应日时;个别情况下可以超过十二年。

四、“心动”是卜筮的总要领,一切问题最后都要回归到“心动”。

所谓“心动”,指某种生克关系使你产生强烈的印象,即可根据此印象结合推理果断地下断语;如果印象不深或心有犹豫,不可强断,切不可生搬硬套。长沙市曾有四位先生同来求测,前三人作者都准确地断准了他们所住的楼次〔当时作者正在较普遍地试验楼次的占断〕,测到第四人时,作者隐约感觉到楼次可能说不准,便没有断这一项目。占毕,第四人好奇,也要求说说他所住的楼次,按卦判出来,果然不准。这种情况已不止一次。总之,每一项占断,要卜筮者自己感觉圆融和谐为度,这就是所谓“心易”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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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楼  
 
 

 
第四节  预置条件


'一'


在纳支法里,除八卦各爻之间的生克关系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日建与月建对卦爻的支配作用。
前人对日月建的支配作用估价十分高。野鹤老人在《增删卜易》里说:“月将即是月建又为月令,掌一月之权,司三旬之令;一月三十日内当权得令,操持万卜之提纲,巡察六爻之善恶。”而对日建的作用更加高估:“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司四时之旺相。前言月令司三旬之令;令于春则生,令于秋者杀,春夏秋冬各令其时。日辰不然,四时俱旺,操生杀生权,与月建同功。”後人都沿袭此说。

日月建为什么能主宰六爻?它们果真有“生杀之权”吗?它们在纳支系统中起什么作用?如何理解日月建论述中的一些矛盾?还有简化或改进的可能吗?这都是我们所要探讨的问题。

首先简述前人对日月建主宰六爻的主要法度。概括起来有如下几条:

决定卦爻的旺衰有双重标准,第一标准为月建标准。月建与卦爻的生克关系决定卦爻的旺衰状态。旺就是旺盛有力,一方面,旺爻意味着该爻所主事物或作用力处于兴旺阶段,另一方面旺爻有力量生克衰爻,而衰爻无力量生克旺爻〔爻之旺衰有五个等级,见图表5。4〕。

除月建外的第二种标准是日建标准。卦爻与日建的搭配,呈现另一种旺衰状态,即:生、旺、墓、绝。这种标准,我们将後面论述。

1、日月建可以生克所有的静爻和动爻,卦爻不能生克日月建。

这就是说,卦爻得日月之拱扶〔即比和〕或生化者,衰者转旺,旺者更旺;卦爻受日月之克者,旺者转衰,衰者更衰,动爻也丧失了生克它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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