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递延资产与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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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递延资产与无形资产-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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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错弊防范手册

递延资产及无形资产
                 目录
        一、递延资产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二、无形资产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一、递延资产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支出
    错弊:支出内容不正确,存在虚列或不正当费用项目。
    防范措施:审阅“递延资产——开办费”明细帐中所列入的费用内容,来查找将不应列作开办费的支出错误列入本帐户的线索和疑点。应注意投资者各方在商谈筹办企业时发生的差旅费用:投资者以贷款形式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支出;购进其他资产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买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专为购进固定资产借款的利息,用外汇结算形式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汇兑损益等,均不得在开办费中列支。此外,尚需查明在投入生产经营后,有无将生产经营期内发生的费用列入开办费的错误情况。

    开办费
    1。错弊:开办费开支的标准不正确。主要体现在企业各项费用开支没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超过国家或本企业的有关规定。
    防范措施:实施详细的方法,从明细帐追查至有关原始凭证,至少也要对其中数额较大的开支进行详细审查。
    2。错弊:开办费的摊销期限及摊销帐务处理不合理、不合规。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企业不按国家规定的五年以上的摊销期限,任意缩短或延长开办费的摊销期限,出现因摊销期过长而使此项虚无资产长期留在资产负债表中,影响资产负债的真实性,或因摊销期限过短而使分摊年度负担过重影响损益正确计算的不合理现象。另外企业在摊销开办费时不按制度规定摊入管理费用,而是随意计入其它成本费用项目的错弊也时有发生。
    防范措施:要注意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是否少于五年,是否适当合规。同时应查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帐户中有没有错列的开办费摊销项目。

    大修理
    1。错弊:大修理支出不真实。
    防范措施:审查大修理支出明细帐,对支出内容含糊不清的可追至原始凭证,谨防以大修理支出作为调节成本的“蓄水池”。
    2。错弊:大修理支出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及固定资产日常中小修理划分不清。
    防范措施:将修理支出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及成本费用明细帐相互核对,严格区别各支出界限,保证核算结果的真实、正确、合法。
    3。错弊:大修理支出实行预提、待摊并用。一方面预提大修理费用,另一方面在大修理费用发生时又计入递延资产、逐年摊入成本重复列支。
    防范措施:审核在各年间大修理支出采用的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对于重复列支的错误处理要监督企业冲回多计的支出,正确调整损益。
    4。错弊:大修理支出摊销不正确、不合规。
    防范措施:查清摊销期限是否和受益期一致。
二、无形资产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计价
    错弊:对无形资产的计价不正确。
    防范措施:
    1。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或合同、协议及企业申请书约定的金额计价。
    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4。接受捐赠、从境外引进的无形资产,按照所附单据或参照市场同类无形资产价格经法定机构评估计价。无形资产在计价时,须备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的复制件、作价的依据和标准等。其中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经法定评估机构确定。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或接受商誉投资时才能评估计价。
    在实际中存在着对无形资产计价不合理、不合规的问题。主要是,无形资产计价过高或过低;对无形资产计价时没有经法定手续进行评估或确认,而是随意计价;对无形资产计价时,没有合理的作价依据和标准;对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未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而是自我随意确定其价值; 在没有企业合并或接受其他单位商誉投资时,而对商誉作价入帐等。
    
    摊价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效的合同、协议或企业申请书的规定期限及有效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有效使用年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3。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无形资产应摊入管理费用中。
    错弊:在实际中存在着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合理、不合规的问题。主要是,摊销期限确定的不合理、不合规;对已确定的合理的摊销期限任意变动;将无形资产未摊入管理费用中,而是摊入生产费用或销售费用中;任意多摊 或少摊无形资产、人为地调节财务成果的高低等。
    防范措施:
    1。审阅、检查“无形资产”、“管理费用”等明细帐中反映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情况来发现此类问题的线索或疑点;
    2。调阅会计凭证、进行帐证、证证核对,从而查证。
    此类问题查证后,应根据其具体形态作出恰当的帐务调整。

    转价
    根据制度规定,企业转让或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即企业向外转让或出售的无形资产,其转让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帐户:其转让成本,记入“其他业务支出”帐户。
    错弊:在实际中存在着企业对转让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不合规的问题。如某工业企业向外转让专有技术一项,取得转让收入50 000元,该专有技术的帐面价值是25 000元。该企业对上述业务作了如下帐务处理:
    ①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 000
    ②借:营业外支出 25 000 
        贷:无形资产 25 000 
    上述问题表现在,将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帐户中的业务都作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列帐了,从而漏交了此项收入的营业税。
    防范措施:
    1。在审阅“无形资产”明细帐贷方记录的转让或出售的业务内容与该帐记录所标明“对方科目”时,分析其是否存在正确的帐户对应关系,从而发现问题的线索或疑点。
    2。在审阅检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及有关结算帐户时,也注意查找此类问题的线索或疑点,发现线索或疑点后,通过调阅会计凭证、核对帐证、证证来发现问题。如对上述问题,在审阅“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帐户时可发现线索或疑点,然后追踪查证问题。
    此类问题查证后,应根据其具体形态作出帐务调整,如对于上述问题,若是在问题发生的当月得到了查证,可以作如下帐务调整:
    ①借:营业外收入 5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 000
    ②借:其他业务支出 25 000 
        贷:营业外支出 25 000 
    若是问题在发生月的以后得到查证,可以进行如下帐务调整:
     借:本利利润(或“其他业务支出”帐户) 1 33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50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87。50 
    ③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50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附加 87。50
         贷:银行存款 1 337。50
 
老土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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